专项审计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说明部分
1.说明委托方名称(被审计企业名称)及委托目的(审计目的);
2.说明会计责任、审计责任、审计依据。
基本要求
一.审计报告由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据;
二.审计报告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加盖事务所公章;
三.审计报告加盖骑缝章或每页加盖章;
四.上报的审计报告是原件;
五.附事务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并实现公允反映发表实际意见的书面文件,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已审计的财务报表附于审计报告之后,以便于财务报表使用者正确理解和使用审计报告,并防止被审计单位替换、更改已审计的财务报表。
改制审计 :各类全民所有制或个体所有制企业改变其所有权性质,包括该企业投资认定、损失认定、财务状况的认定情况等出具审计报告,提供有关财政、工商、企业主管部门使用。
贷款审计 :各类企业是否具备银行要求的贷款条件,需对其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中的资金使用,财务的管理、经营效益等财务状况出具审计报告。
本事务主营审计服务、能进行包括财务报表审计、公司内部审计、专项审计、汇算清缴、税务清算、等在内的各种审计服务,是一家技能、完善、综合性强的会计师事务所。本事务所有将通过简单、、价格优惠、的产品优势,更好的定位并完善客户需求!
公司财务报表审计主要审查哪些内容
1、资产负债表审计
审查内容有∶
(1)检查资产负债表是否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科目及格式编制,复算报表各项之间的钩稽关系。
(2)将本期资产负债表各项目数字与期或各期相比,查明有无变动较大或异常情况;同时,检查资产负债表与其他报表的钩稽关系,并进行复算核对。
(3)全面核对资产负债表项目与总帐科目或有关明细帐数字是否相符,以总帐的本期发生额及余额与其所属明细账各分类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及余额之和相核对,检查帐与帐之间的记录是否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