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申请人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向所在地市级或者县级发证(以下统称发证)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三)企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材料;
(四)经营场所产权文件或者租赁文件(复制件);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登记表(复制件)。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报详解: 申请人申请: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区局提出申请,区局相关职务部门对申请人提交材料受理 申请提供材料: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项目用地平面图、土地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申报条件: 符合当地的区域规划、当地出具固定资产投资备案、建设单位对提供文件、资料,真实性负责。 安全条件论证及设计审查申请: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及文件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安全条件论证及设计审查: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八日内相关对提交申请的建设单位进行审查,合格后及出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及文件 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复印件)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危险化学品的应急预案编制步骤:
1. 预案编制准备(成立预案编制小组、制定编制计划、收集资料、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应急资源与能力评估)
2. 应急预案的编写
3. 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发布
4. 应急预案的实施
5. 应急预案的演练
6. 预案的修订与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