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主要对企业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进行考核。其中对技术条件中的主要技术人员的考核内容为:
1、已经实施注册且需配备注册执业人员的,对其技术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及相应进行考核。
2、尚未实施注册、尚未建立注册执业资格制度的和已经实施注册但不需配备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非注册人员)的,对其技术人员的所学、技术职称按附件2设置中规定的进行考核。主导的非注册人员需考核相应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各行业主导见工程设计主要技术人员配备表。
申请二个以上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时,应同时满足附件2中相应行业的设置或注册的配置,其相同的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其中的高值为准。申请二个及以上设计类型的工程设计资质时,应同时满足附表2中相应行业的相应设计类型的设置或注册的配置,其相同的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其中的高值为准。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的具体考核指标由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和行业制定。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1-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立企业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
(3)近3年年平均工程勘察设计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且近5年内2次工程勘察设计营业收入在全国勘察设计企业排前50名以内;或近5年内2次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在全国勘察设计企业排前50名以内。
(4)具有2个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且近10年内立承担大型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每行业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
或同时具有某1个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其他3个不同行业工程设计的资质,且近10年内立承担大型建设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4项。其中,工程设计行业相应业绩不少于1项,工程设计相应业绩各不少于1项,并已建成投产。
1-2技术条件
(1)技术力量雄厚,配备合理。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勘察设计的人员不少于500人,其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00人,且注册不少于5个,5个的注册人员总数不低于40人。
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且具备建造师或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4人。
丙级资质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三年以上,立承担过不少于三项工程等级为三级及以上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社会信誉以及必要的经营资本,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2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数不少于12人;其中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3人(或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5人(或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2人)。
4:有必要的技术、质量、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5:计算机数量达到专职技术骨干人均一台,计算机施工图出日率不低于85%。
6: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工程设计,是根据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工程设计是人们运用科技知识和方法,有目标地创造工程产品构思和计划的过程,几乎涉及到人类活动的全部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