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由于企业改制,或者企业分立、合并后组建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其资质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依法定审批程序核定。工程监理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在申请之日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与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监理业务的;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因监理责任而发生过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质量事故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实行年检制度。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年检;其中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年检。乙、丙级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由工程监理单位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年检;其中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的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联合年检。
本来监理应为咨询或从事项目管理工作,但基于一些深层原因,监理已经异化为施工监理,监理是一重要控制的行业。 建设工程监理(以下称工程监理)单位是建筑市场的主体之一,它是一种高智能的有偿技术服务,我国的工程监理属于国际上业主方项目管理的范畴。在国际上把这类服务归为工程咨询(工程顾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