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大概3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
⑴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⑵公司盖章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⑷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
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⑺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⒈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表式⑴)
⒉法院破产载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⒊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⒌清算组织成立后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三次的报样;(公告内容参见参考格式10)
⒍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⒎(委托)的证明;(表式⑵)
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