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的名称发生了变化,不再有“质量”一词。这反映了本标准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除了产品质量以外,还旨在增进顾客满意。
组织内诸过程的系统的应用,连同这些过程的识别和相互作用及其管理,可称之为“过程方法”。过程方法的优点是对诸过程的系统中单个过程之间的联系以及过程的组合和相互作用进行连续的控制。
与其他管理体系的相容性
为了使用者的利益,本标准与GB/T24001-1996相互趋近,以增强两类标准的相容性。本标准不包括针对其他管理体系的特定要求,例如环境管理、职业卫生与安全管理、财务管理或风险管理有关的特定要求。然而本标准使组织能够将自身的质量管理体系与相关的管理体系要求结合或一体化。组织为了建立符合本标准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可能会改变现行的管理体系。
本标准规定的要求是通用的,意在适用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的组织。当本标准的任何要求由于组织及其产品的特点而不适用时,可以考虑进行删减。除非删减于第7章中那些不影响组织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和责任的要求,否则不得声称符合本标准。
上述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应该包括与管理活动、资源提供、产品实现和测量有关的过程;采购条款的要求也可适用于外程。针对组织所外包的任何影响产品符合性的过程,组织应确保对其实施控制,用于外包的过程的控制应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加以识别。
文件要求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形成文件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手册;本标准所要求的形成文件的程序和记录;组织为确保其过程有效策划、运作和控制所确定的必要文件和记录;本标准所要求的质量记录(见4.2.4)本标准出现“形成文件的程序”之处,即要求建立该程序,形成文件,并加以实施和保持。一个单一文件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程序的要求,一个文件化程序的要求可被多于一个文件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