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认证制度要求年产量超过1吨的所有现有化学品和新化学品及应用于各种产品中的化学物质需要注册其基本信息,
对年制造量或进口量大于或等于10吨的化学品和化学物质还应进行化学安全评估并完成安全报告。REACH法令涉及的不仅是化学品的生产商,
还囊括了进口商、下游产业等多个领域,包括广泛应用化学品的轻工、机电和纺织行业等。
近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SVHC清单正式更新为224项。
一、为什么新增该四项?
该4项物质具有致癌性、致突变、再毒性(CMR)、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PBT)以及非常持久且具有生物累积性(vPvB),绝大可能会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RoHS指令限制使用以下10类有害物质
1 水银(汞) 使用该物质的例子:温控器、传感器、开关和继电器、 灯泡
2 铅 使用该物质的例子:焊料、玻璃、PVC稳定剂
3 镉 使用该物质的例子:开关、弹簧、连接器、外壳和PCB、触头、 电池
4 铬(六价) 使用该物质的例子:金属附腐蚀涂层
5 多溴联苯(PBB)使用该物质的例子: 阻燃剂,PCB、连接器、塑料 外壳
6 多溴二苯醚(PBDE) 使用该物质的例子:阻燃剂,PCB、连接器、 塑料外壳
7 邻苯4P :涂层,塑胶,非金属材料
RoHS指令的函盖范围
电气产品:
1、大型家用电器: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空调等
2、小型家用电器:吸尘器、电熨斗、电吹风、烤箱、钟表等
3、IT及通讯仪器:计算机、传真机、电话机、手机等
4、民用装置:收音机、电视机、录象机、乐器等
5、照明器具:除家庭用照明外的荧光灯等,照明控制装置
6、电动工具:电钻、车床、焊接、喷雾器等
提供完整性China RoHS服务,包括确认产品是否属于中国RoHS管辖产品范围、检测产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含量、按照SJ/T 11364-2006的要求在产品上做标识、有毒有害物质表设计、China RoHS法规咨询与培训等服务。
美国加利福尼亚RoHS强制法案SB20/SB50(实施日期:2007年1月1日)
SB20/SB50规定2007年1月1日后生产之特定电子设备,若其中四项重金属 (铅,镉,汞及六价铬) 含量超过欧盟RoHS指令之限定标准,不得进入加州市场。
提供加州RoHS测试服务、加州RoHS法规咨询与培训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