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旧”改造项目打造电子商务集聚区
(1)符合本地城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拥有明确的经营管理主体并已投入运营1年以上;
(2)依托“三旧”改造项目(“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打造电商村、电商街、电商谷等电子商务集聚区;
(3)办公使用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拥有完善组织管理架构;
(4)入驻有纳税的电子商务企业数量达20家以上,且同期入驻企业中电子商务企业占比75%以上。
涉及入驻电商企业的资料
①盖有清晰合同章的租售合同(入驻合同)复印件,合同章需与营业执照一致;
②园区运营企业向入驻企业出具的发票(申报个月的发票);
③入驻企业申报年度完税(免税)证明复印件(20家以上);
④有实际交易且与企业名称一致的网店截图(截图需页面完整)。
申请和拨付按以下流程执行:
(一)公开征集。市商务局年初在其门户网站上发布申报通知及申报指南。
(二)申报受理。各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根据申报指南组织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区、所在开发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商协会、高校直接向市商务局申报。
(三)项目审核。所在区、所在开发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初审后,提交市商务局。市商务局根据统计等部门提供的证明数据进行复核,必要时提请第三方机构进行经营数据的专项审计,并据此计算出具体的奖励或补助金额,并按规定做好项目信用审查及扫黑除恶核查等。
(四)拨付资金。市商务局根据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和程序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