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特网虚拟网业务
国内因特网虚拟网业务(IP-VPN)是指经营者利用自有的或租用公用因特网网络资源,采用TCP/IP协议,为国内用户定制因特网闭合用户群网络的服务。因特网虚拟网主要采用IP隧道等基于TCP/IP的技术组建,并提供一定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专网内可实现加密的透明分组传送。
IP-VPN业务的用户不得利用IP-VPN 进行公共因特网信息浏览及用于经营性活动;IP-VPN业务的经营者有确实的技术与管理措施(监控手段)防止其用户违反上述规定。
域名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在已批准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上变更网站,应当向省通信管理局办理变更手续。同时,应当先登陆网站国家工信部官网添加域名信息,再向省通信管理局提交下列材料:
网站域名变更申报表(点击下载 网站域名变更申报表)
新网站网址的域名证书;
已办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原件;
公司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须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内容,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办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专项申请。
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交下列材料:
经营许可证原件;
新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旧的公司章程;
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联系手机、联系邮件、通信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