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农村数字化建设。深入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行动,实施乡村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振兴工程,加快推进农村互联网建设,提升农村光纤网络建设水平和覆盖深度,加快农村数据资源平台共建共享,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力度,实现农村数字基建提档跨越。布局建设农村公共信息服务站,构建涉农信息的普惠服务机制,推动人居环境监测、就业创业指导、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等民生应用普及,着力提升农民生活数字化服务水平。推动“互联网+社区”向农村延伸,加快政务服务应用向乡镇、村居下沉,提升乡村治理数字化水平。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实施“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全面升级改造乡村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推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由功能业务型向创新服务型转型升级,繁荣乡村网络文化。巩固网络扶贫成果,开展网络扶志和扶智行动,提升贫困地区发展的内生动力。
推进政企数据融合开发利用。支持用购买服务模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力量,开发数据模型、算法、可视化工具等通用数据产品,并按统一标准对外输出,支撑并满足市场主体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需求。鼓励在金融、交通运输、教育、医疗、文化和旅游、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领域选取数据创新试点应用场景,引导有开发能力的企业进入安全可控的开发环境,开放自身数据资源,推动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深度融合、开发利用,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探索形成政企数据融合的标准规范和对接机制,支持政企双方数据联合校验与模型对接,引导企业与共建数据安全共享与开发服务平台、安全沙箱,进一步促进政企数据对接融合。
探索数据要素流通交易。推动省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数据确权、数据质量评估、数据资产定价等数据价值化研究,建立健全数据流通、交易标准规范。推进数据安全管控技术、数据产业链模式等创新研究,提升数据衍生服务水平。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许可和运营机制,以公共数据授权开放、定向开放或者政企数据互换(融合)等方式,创新数据资源共享方式和运营模式。创新数据服务模式,强化数据清洗、数据标注、数据加工等数据服务供给,鼓励发展数据银行、数据信托、数据中介等新兴服务业态,因地制宜建设以数据资产登记、数据交易流通为主要业务的数据交易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数据交易试点,积极参与国家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示范。
助推数字长三角。
推进数字产业合作和平台共建。积极融入长三角科技创新圈,建设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和沪宁沿线人才创新走廊,共创沿沪宁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示范带,联合申报数字经济相关领域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实现大科学装置的集群式发展。加强大数据、工业云、信息安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领域合作,协同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园区,以软件园等高技术产业园区为主要载体,探索推动区域数字经济园区共建共管等模式。加快南通沪苏跨江融合试验区、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中新苏滁现代产业合作园等省际合作产业园的数字化转型,提升园区发展能级。推动工业互联网共建共用,加快推进长三角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和标识解析体系建设,支持汽车、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石油化工、轻工纺织等行业骨干企业建立工业互联网平台,协同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推动数字应用场景一体化建设。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长三角枢纽节点,推进政务、交通运输、环保、医疗、旅游、应急等领域数据要素跨区域流通共享,打造跨区域数字化应用场景。加快长三角地区的市场主体信息共享,推进登记注册标准化建设和电子证照、政务信息资源互认,推动涉企登记许可事项“跨省通办”,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高频事项全覆盖。深化重要客货运输领域协同监管、信息交换共享、大数据分析等管理合作。推进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
3.深化国际合作。
积极参与数字治理体系建设。强化跨境数据流通管理,推动长三角离岸数据中心建设,开通国际互联网数据通道,开展跨境数据分级分类管理。支持南京、苏州国家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探索区块链在跨境数字贸易投融资服务中的应用,推动参与金融机构、平台机构以安全可靠方式进行相关数字化跨境贸易信息的分享和交换。积极参与数据安全、数字货币、数字税等国际规则和数字技术标准制定,对涉及关键技术、平台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安全的数字产品和服务贸易,加强综合监管体系构建和优化,探索构建数字贸易规则。
做大做强跨境数字贸易。实施数字贸易提升计划,加快南京、苏州、无锡、南通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升级建设,积极推进跨境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各市建设数字贸易交易促进平台,促进境内外数字资源、内容、产品、服务和项目的展示、交流和对接,加强数字版权确权、估价和交易流程服务支撑。推动数字服务出口试点示范,加快推进中国(南京)软件谷等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持续开展数字服务贸易基地建设,支持发展信息技术服务、数字内容服务出口、离岸服务外包及服务型制造,打造数字贸易重要载体和数字服务出口的集聚区。提升数字贸易服务支撑能力,提供数字贸易大数据管理、政策咨询、分析预警、信用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等服务,促进数字贸易中小企业集群化发展,加快培育以研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环节为的综合服务供应商。
打造高水平数字经济对外开放平台。打造数字经济重要会展和对话平台,高水平举办世界物联网博览会、世界智能制造大会、人工智能产业应用博览会等国际性重大活动,积极参与重大数字产业技术交流活动和国际性数字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提升江苏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影响力。促进数字科技创新跨国交流合作,加快建设深时数字地球国际研究中心(苏州)等重大国际科技开放合作平台,鼓励有实力的数字企业在国际创新资源高度密集的地区设立研发机构,吸引海外大学、科技组织、跨国公司来江苏设立多样化数字经济创新合作平台。
“十四五”时期,率先建成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数字、融合、创新、智能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补齐短板,优化结构,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
——信息基础设施均衡发展能力达到国内水平。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模、覆盖范围、应用水平、场景全国前列。5G网络实现全覆盖,“全光网省”基本建成,物联网技术和平台影响力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初见成效,人工智能和区块链基础设施有效赋能产业发展,未来网络、量子通信等技术逐步推广应用。
——融合基础设施推动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能力显著提升。领域布局和建设更加多元,行业数字化、智能化应用能力形成全国示范。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能力前列,有效支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造业基地建设,交通、物流、能源等基础设施更加智慧化,持续助力具有世界聚合力的双向开放枢纽建设,城乡治理、生态环保等基础设施数字化水平明显提高,社会生活基础设施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创新基础设施支撑科技强省建设能力持续增强。创新驱动发展动力机制基本形成,战略科技力量布局日益完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实验室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形成集群化、化、协同化、体系化发展新格局,科技强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建成具有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