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原则:(1)防爆电气设备 应根据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和爆炸危险物质 的类别,级别,组别选型。(2) 在0级区域 只准许选用ia级本质安全型设备和其他特别 为0级区域设计的电气设备(特殊型)。(3)气 体爆炸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按下表。(4)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的 选型,目前尚无定型产品,在确保安全的情 况下,暂由各主管部门自行选定。(5)煤矿 井下和火炸药工厂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由机 械委和轻工、煤炭等部参照本规程,并根据 火炸药和烟花爆竹的特性,来确定电气设备 的选型。
煤矿各型防爆电气设备从选型、使用维修、检查、修理 进行的组织和管理工作。随着煤矿机械化程度的提高, 井下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也越来越多,如果管理不善, 电火花引起瓦斯、煤尘爆炸,将给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 安全带来严重后果。加强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管理,使其 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对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具有特别重 要的意义。
防爆电气设 备下井前要经防爆检查员检查,签署合格证才能下井。 防爆电气设备在井下使用时,操作和维护人员要进行 巡视和检查,经常保持其防爆性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 理。设备失去防爆性能,要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出厂检验包括外观质量及防爆尺寸检验;逐件进行开关电气性能检验;对每台产品的外壳或部件逐件进行水压试验;逐台进行耐压试验和绝缘电阻测试;温升试验。
按照IEC的标准,可燃性粉尘危险场所区域划分:20区、21区和22区
20区:指空气中爆炸性环境以可燃性粉尘云的状态连续出现,长时间存在或者频繁出现的场所。在金属粉尘场所中20区包括管道、除尘器内部;持续进行金属制品磨削、打磨、抛光、抛丸喷砂的作业部位和机械加工设备内部的粉尘收尘系统及装置等。
21区:指在正常操作过程中,空气中爆炸性环境以可燃性粉尘云的状态可能出现或偶尔出现的场所。在金属粉尘场所中21区往往是指非持续进行铝镁制品磨削、打磨、抛光的作业部位;没有GB/T16758的要求设置吸尘排风罩,存在粉尘飘散的整个厂区;除尘系统管道、除尘器的清灰口及清灰口作业周围2米区域;机械加工设备的粉尘收尘系统及装置的清灰口及清灰口作业周围2米区域等;
22区:在正常操作过程中,空气中爆炸性环境以可燃性粉尘云的状态不可能出现的场所,如果出现也仅仅是短时间存在的场所。范围包括超出21区周围3米的距离(垂直向下延伸至地面或楼板水平面);存在两处(含两处)以上的22区的整个厂房。
选用防爆电气设备的原则:
1.要满足危险场所划分的危险区域来选用相应的电气防爆类型;
2.要根据危险环境可能存在的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种类来选择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和温度组别;
3.考虑其他环境条件对防爆性能的影响(例如:化学腐蚀、盐雾、高温高湿、沙尘雨水,或振动的影响);
4.安装使用维护的性;
5.选用具有防爆合格证以及相应认证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