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司注销的法律依据:
1、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3、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清理公司债权和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法院确认。其中: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法院;
6、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7、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登记
公司注销过程需要分别去以下7个部门或机构相应账户注销:
1、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费用,然后注销公司账号。
2、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
3、报纸媒体: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4、工商局: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5、开户行:注销公司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质监局: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例如生产。
7、机关:注销公司的法律效应(本身可不上交)。
公司注销在去工商注销前的准备工作:
1、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注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本条仅供参考,具体需要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