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资格出口到欧盟的新产品:在转换期第二年和第三年的产品、纳入新法规认证范围内的新产品。- 计划在2022年1月1日起启用新的贸易证书(COI)模板。
欧盟有机等效标准适用于
以下已投入或计划投入欧盟市场的农业来源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和出口等活动相关的操作者,包括:
a. 活的或未加工的农产品
b. 将用于食品的加工农产品
c. 饲料
d. 植物繁殖材料和种子
注:适用于公共餐饮业操作不在此标准范围内
针对畜禽生产,新法规(EU) 2018/848相较于之前的法规,有宽有严。改变的地方主要集中在动物营养和动物福利方面。众所周知,母乳喂养对于哺乳期的幼畜力至关重要;提升动物福利,可以显著提高动物的生产性能。具体变化请参照下文:
草食动物- 营养:1)牧场应加强饲料自主,来自自有农场或者来自本区域合作生产农场的饲料比例,目前为60%,但到2023年1月1日,该比例将增加至70%。2)应更少地使用非本农场生产的转换期饲料。3)哺乳期不得使用任何还有植物来源成分和化学合成成分的代乳品。- 与动物福利:1)牛的栓养,仅有成年牲畜少于50头的农场可以通过认证机构放宽批准的方式对牛进行栓养;2)禁止室内育肥;3)湿地上放牧:新规定只要条件允许,就要求动物进行户外活动。且围栏不能建立在潮湿或沼泽的地面上;4)动物能进入庇护所或者阴凉的区域来保护自己免受恶劣天气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