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根据《*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应急预案是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应急预案是共和国境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单位进行生产的一个内容,根据生产监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GB/T29639-2013)来编制。
其中也包括:应急组成员、危险源来源、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措施和应急演练。相关法律明文规定,生产行业,需要做好应急预案,而且是和联系在一块的,办理许可证需要有应急预案方可领取,是有机统一的整体。
经营范围变更所需材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一式3份、电子版1份;
2、原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3、变更企业名称和变更企业类型的,须提交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变更单位负责人的,须提交变更后单位负责人的安全;
5、变更经营地址的,须提交不存放危险化学品的承诺书、经营场所产权和租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