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指的产品形状, 是指可以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 实用新型指的产品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
实用新型权的期限为10年,从申请日起算。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 (1)期限届满终止: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2)未缴费终止:权人未照规定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包括三种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对于方法性的发明创造(如关于食品、药品及其他化工产品的配方及加工工艺,包含计算机软件的申请,生物方面的申请等等)只能申请发明,但对于结构性的发明创造,则既可以申请发明也可以申请实用新型,发明的优点是保护期限较长,稳定性较好(需要经过实质审查才授予权);发明的保护期限是20年;授予权通常需要的时间为3年左右;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通常对于具有结构特征的产品均可以申请实用新型,实用新型的特点是申请所需要的费用较低,授权所需要的时间较短,但保护期限较短且稳定性要差一些(不经过实质审查便授予权);实用新型的保护期限是10年;授予权通常需要的时间为12—15个月左右;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通常产品的包装(包装袋、盒、箱、瓶等),及富有美感的造型均可以申请外观设计。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是10年;授予权通常需要的时间为10—12个月左右。发明人确认申请文件后一个工作日内报送申请文件,递交当日即可取得“受理通知书”与“申请号。 发明3个月左右初审合格,并于18个月内公开,随后可开始实审,正常情况下2至3年内可以授权取得“授权通知书”,随后1—3个月取得“证书”;如申请发明提前公开则初审合格即公开,随后可开始实审,正常情况下两年左右可以授权取得“授权通知书”。实用新型在10—12个月左右取得“授权通知书”,随后1—3个月取得“证书”;外观设计在5—8个月左右取得“授权通知书”,随后1—3个月取得“证书”。
依据法,发明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的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新颖性:发明是新的,即在申请日之前没有公开过的。此外,申请人在申请前也不能将发明公开。 2. 创造性:发明具有创造性,即与现有技术有显著的差异。发明不能是常识性的或者是明显的技术改进。 3. 工业适用性:发明具有工业应用价值,即能够在实际生产或者生活中得到应用。 4. 描述要求:发明专利申请包含对发明的充分描述,包括技术领域、背景、发明内容、实施方式等。申请人需要提供足够的技术信息以使人们能够实施该发明。 5. 权益要求:申请人需要明确申请的发明范围,并提供所要求的专利权益。 此外,申请人还需要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并按照专利局的规定提交申请文件。具体的要求可能会因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申请人应当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专利局的要求进行申请。
外观专利申请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准备申请材料:包括外观设计的图纸或照片、说明书等。 2. 选择申请地点:外观专利可以在国内或国际上申请。国内申请可以选择在中国知识产权局(CNIPA)申请,国际申请可以选择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国际设计注册系统(Hague系统)申请。 3. 申请递交:将申请材料递交到相应的知识产权机构。在中国,可以通过在线申请系统或邮寄方式递交申请。 4. 形式审查:知识产权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等。 5. 实质审查:如果申请材料通过了形式审查,知识产权机构会进行实质审查,评估外观设计是否符合专利法的要求,如新颖性、创造性等。 6. 公告和异议:如果外观设计通过了实质审查,知识产权机构会公告该外观设计,并给予公众提出异议的机会。 7. 授权和登记:如果没有异议或异议被驳回,知识产权机构会授权该外观设计,并进行登记。 整个流程通常需要几个月到几年的时间,具体时间取决于申请地点和知识产权机构的处理效率。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合理的修改和补充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