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根据全国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土保持监测网络规划和监测工作需要,结合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治区分布情况,布设相关监测点。
水土保持监测点定期收集、整(汇)编和提供水土流失及其防治动态的监测资料。按照监测目的和作用,监测点分为常规监测点和临时监测点。
区域监测应包括不同侵蚀类型(风蚀、水蚀和冻融侵蚀)的面积和强度。重力侵蚀易发区,对崩塌、滑坡、泥石流等进行典型监测;
典型区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监测包括防治效果,有蓄水保土、减少河流泥沙、增加植被覆盖度、增加经济收益和增产粮食等。
小流域监测的增加项目还包括气象,分别为年降水量,以及其年内分布、年内雨强,年均气温、积温以及无霜期。
小流域监测增加项目包括社会经济分为主要包括人口、劳动力、经济结构和经济收入。还包括改良土壤,分为治理前后土壤质地、厚度和养分。
开发建设项目监测应包括,应通过设立典型观测断面、观测点、观测基准等,对开发建设项目在生产建设和运行初期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效果进行监测。
开发建设项目监测应包括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因子监测,分为下列项目:地形、地貌和水系的变化情况;建设项目占用地面积、扰动地表面积。
监测制度和技术标准初步建立。水利部发布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