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管理机构
USDA负责管理美国产品的立法、认证认可、处罚和国际合作,具体由其农产品市场司(Agricaltural Marketing Service,AMS)下设的NOP负责,内设三个处:标准处、认可和国际合作处、监督处,分别负责机构批准(认可)、投诉处理、案件调查、实施处罚、市场监测、法规、标准、投入物质列表(National List)的修订、法规标准的解释等。
USDA下设的国家有机标准理事会(National Organic Standard Board,NOSB)负责对有机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提出建议。NOSB由15名成员组成:4名农场主代表、3名环保、3名消费者代表、2名加工者代表、1名零售商代表、1名科学家(生态学、化学、毒理学)代表和1名USDA认可机构的代表。NOSB下设6个分理事会:种植作物分理事会、畜禽分理事会、有机操作分理事会、投入物质管理分理事会、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分理事会、政策建议分理事会。
认证机构的认可
目前共有84家认证机构(包括私营机构和机构)通过USDA的认可,可以从事产品认证活动,其中49家是美国机构,另外35家是美国以外的机构。大部分机构是直接被USDA-NOP认可的,20家机构是通过美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认可协议获得认可的。
申请认可的认证机构向NOP下设的认可和国际活动处(AIA)递交申请表,并缴纳500美元申请费用。由评审办公室(Audit,Review and Compliance Branch, ARC)进行文件审核,并组织评审组对认证机构进行现场评审。
在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的基础上,AIA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核,确认对认证机构开具的不符合项整改完成后,将审核通过的报告提交认可(Accreditation Committee,AC);AC再次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后,做出是否予以认可的建议并报AMS;AMS终决定是否予以认可,对获准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证书并在网站上发布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信息(名称、地址、认可范围、认可有效期)。
有机认证的实施
申请人向认证机构提交其产品管理体系文件、申请人信息、此前进行有机认证的情况(包括不符合项报告、整改行动、整改记录等)。认证机构在收到申请后进行文件审核和现场评审,如确认申请人能够完全符合有机法规要求或仅存在微小不符合项,认证机构将向申请人签发有机认证证书,并同时说明对微小不符合项的整改要求。对获得认证的产品,需每年进行一次现场复查评审。
监管和处罚
认证机构应每年对获得有机认证的企业和农场进行一次复查,可以采取不预先通知的现场评审。NOP每年对5%以上的获证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并处理认证机构和消费者提出的投诉,投诉处理的结果通常是要求企业按照要求更换标签、以前未取得认证的企业依法取得认证或采取强制性执行措施。如果采取强制性执行措施,企业将被处以1.1万美元以下罚款,并暂停或撤销有机证书。
2010年至今,NOP共查获23起伪造证书案件。
有机农业的特征:
· 不使用人工合成物质如化学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
· 生产遵循自然规律,与自然保持和谐一致,采用一系列与生态和环境友好的技术,维持一种可持续稳定发展的农业生产过程;
· 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
生产基本要求:
生产基地在近三年内未使用过农药、化肥等禁用物质;种子或种苗未经基因工程技术改造过;生产基地应建立长期的土地培肥、植物保护、作物轮作和畜禽养殖计划;生产基地无水土流失、风蚀及其他环境问题;作物在收获、清洁、干燥、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污染;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和跟踪审查体系,并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