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许可证
在我国,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商贩,先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卫生许可证的发放适用对象,包括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卫生许可证可适用的行为,包括一切事物的生产(不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采集、收购、加工、储存、运输、陈列、供应、销售等活动。卫生许可证的使用主体,包括一切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其中也包括职工食堂、食品商贩等。
《道路运输许可证》包含以下类别的许可证:
1、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
3、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4、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许可
5、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企业或个人向县级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提出申请;
2.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3.提交材料;
4.申请材料审核、汇总、审批;
5.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