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可以和地上建筑物一起作为房地产进行评估,还可以随整体企业一并评估。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以及重置成本法都可以用于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如果存在着比较发达的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可以采用现行市价法,根据市场交易惯例进行调整,得出评估值;否则可以采用收益现值法,根据土地使用权的预期收益的折现值确定评估值;两种方法都不宜采用时,可以采用重置成本法,即根据取得现有土地使用权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我国各城市颁布的基准地价不尽相同。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时,不能简单依据各个城市的基准地价作为现行公允地价,算为评估值。如果已经颁布的基准地价对当地的地价产生决定性影响时,才能以基准地价为基础,并结合被评估土地的基本情况以及土地出让金的实际征收水平,对土地使用权加以评估。同时还应当了解土地出让金的组成部分、适用范围及其他规定;注意与建筑物评估相衔接,土地的征用、开发和配套等费用不应重复计算或遗漏计算。
确定评估价格标准和方法做好上述基础工作后,应根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价格标准,然后根据评估价格标准和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科学地选用评估计算方法。一般来说,以变卖单项机器设备为目的的评估,采用现行市价标准一与方法;以结业清理、破产清理为目的的评估,采用清算价格标准与方法:将机器设备入股、投资,以确定获利能力为目的的评估,采用收益现值标准与方法;在一般情况下,机器设备的评估通常采用重置成本标准与方法。
机器设备评估的流程
(一)明确评估目的
确定评估对象、范围和选择评估价值类型和方法的关键。
(二)清查机器设备,明确评估对象。
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根据账面资料,清查核实机器设备实有量,主要发现多余或隐匿设备。
2.明确评估的是单台设备还是组合设备。
3.确定评估对象,主要是要划清机器设备与流动资产中低值易耗品的界限;还要划清机器设备与不动产的界限,如用于安装机器设备的底座,是否作为机器设备价值的部分,应根据评估目的来判断,单项设备出售的评估中,往往不应包括这部分,而在整体评估中则可以包含。主要问题是避免漏评和重复评估,评估价值的真实性。
(三)对机器设备进行必要鉴定。
确定其适用性、可用度以及主要技术参数。
(四)研究确定评估方法,搜集和处理有关信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