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指在一个具有特定自然生态环境、历史人文因素的区域内,由相关组织所有,由若干农业生产经营者共同使用的农产品品牌。该类品牌由“产地名+产品名”构成,原则上产地应为县级或地市级,并有明确生产区域范围。作为农产品品牌的一种重要类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指的是特定区域内相关机构、企业、农户等所共有的,在生产地域范围、品种品质管理、品牌使用许可、品牌行销与传播等方面具有共同诉求与行动,以联合提供区域内外消费者的评价,使区域产品与区域形象共同发展的农产品品牌。
在国际上,采用区域品牌类型创建农产品品牌、发展区域产品销售,提高区域形象的成功例子较多,如美国的艾达华土豆品牌、中国台湾地区的台湾好米等等。
在中国,国家农业部大力支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发展,在农业部品牌农业建设的窗口——中国农业信息网品牌农业频道中,开辟区域品牌专栏,同时组织组织品牌、农经和信息化共同研发出了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信息化宣传系统,是我国次全国性系统的的宣传区域公用品牌的信息化工程。
打造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就是在一个区域内把品牌做出来,建立起来。为此,需要做好,就是用各种技术手段,把产品的品质做好,这是根本的,有了优品,才可能做成。
,是要种对作物。要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特点,种植适宜的作物,这就是大限度地发挥出区域的自然条件比较优势。
其次,是选好品种。没有的品种,就没有的产品。好品种不光靠选,也要培育。
地理标志与商标的构成有什么不同?
地理标志的构成要素是叙述性文字,它直接以地理名称说明商品的地理来源,暗示商品所具有的特定和优良品质,而商标的构成要素呈多样化,包括文字、字母、数字、图形、三维标志,甚至是颜色的组合等,主要是从视觉上的可视性进行强调。地理标志的构成一般要求是“地理名称+商品名称”,构成较为简单。地理标志标示商品源自“何处”,商标则表示商品源自“何人”。
地理标志与商标的注册两者权利获得的前提条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