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收过程中,很多人收到拆迁方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等重要材料,由于对补偿结果不满意,于是拒绝接受或者直接扔掉。其实这是非常不明智的做法,与其消极对抗不如针对补偿决定书积极谈判和协商程序。
征收的过程中,被征收人总是处于弱势地位,我们可以采取的途径就是通过运用评估报告维护自身权益。征收项目开始后,被征收人应尽快寻求人士的帮助,比如的评估咨询,针对征收企业进行价值评定和估算
要防止拆迁方的单方定价,或者是被征收人的这种漫天要价,其实都是需要回归到一个市场。因为只有真正这种市场价格,并且以公开的方式把这种价格让双方都知道,这样当事人才能有很好的预期。
拆迁方是征收的主体,那么对于房屋价值的判断,就应该采用第三方立的判断才能公平。即便是第三方评估机构来评估价值,但如果拆迁方还是设定一个指导价的话,就不能体现第三方的立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