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多种要素资产围绕盈利目标,发挥各自特定功能,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的生产经营能力和获利能力的载体及其相关权益的集合或总称。企业价值评估的范围涵盖了被评估企业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其他所拥有的资产,但企业价值的评估对象是这些资产有机结合形成的综合体所反映的企业整体价值或权益价值,而不是各项资产的简单集合。因此,无论是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还是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股东部分权益价值的评估,评估对象载体均是由多个或多种单项资产组成的资产综合体。
评估实践中,关于釆用抽查方式核实、验证存货账表清单与实际数量、状况的一致性,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委托方(或资产占有方)的存货管理水平好,核算基础好,抽查范围和比例可以小一些。
如果存货评估结论对委托方(或资产占有方)的利害关系大,则应对金额较大、易出现误差的资产进行详细核査。
如果抽查结果表明账实误差对评估结论没有影响,则可以认为委托方(或资产占有方)提供的存货账表清单资料可以直接利用;账实误差对评估结论影响较小,则可以对量大值高的存货重新清査,其他则按抽查情况作适当调整,从而利用存货账表清单资料;账实误差对评估结论影响较大,提供的存货账表清单资料基本不能利用,应按评估业务委托合同的约定重新进行全面的清査。
对于由第三方保管或控制的存货,如果占整体资产数量和金额的比例较大,或者对评估结论影响较大,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应进行清查核实,至少应向持有被评估单位存货的第三方发出函证,获取存货的数量和状况信息。
存货评估核实工作,还应查明存货有无霉烂、变质、毁损,有无超储呆滞等。与固定资产不同,存货一般不会出现磨损,以及大面积的技术性、功能性陈旧,但存货有时会出现损耗,这种损耗除反映为数量减少外,也反映在实体损耗和质量下降上。例如,木材因日晒雨淋出现腐烂,钢材因氧化生锈,食品药品及化学试剂因存放过久而变质或效用降低等等。这些情况势必会影响存货的价值,在评估时应加以考虑。在存货清査核实中,应进行必要的检测和技术鉴定工作。
股权评估是指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部分权益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意见并撰写报告书的行为和过程。
股权评估的目的:股权转让、设立公司、企业改制、股票发行上市、企业兼并、收购或分立、联营、组建集团、合资、、融资、抵押贷款、法律诉讼、破产清算等目的整体资产评估、股权评估。通过对企业价值的评估,了解和发现企业的价值,有利于做出科学的投资、融资决策,企业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