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解报废车需要下列手续:
1、车主单位或个人提出报废申请;
2、携报废车辆汽车行车证或者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到市金属回收总公司交车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3、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行车证、车牌照到市车管所办理户籍注销登记;
4、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到交通局、运管处办理养路费,营运费注销固定资产手续。
车辆报废需要下列证件:
1、机动车行驶证;
2、机动车登记证;
3、车辆牌照;
4、单位车辆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5、个人车辆车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
6、事故车辆证明材料;
7、单位车辆在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和报_废汽车证明上加盖公章,个人车辆车主人签字。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成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需要什么条件:
(一)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二)企业经营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其中作业场地(包括存储和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 6000平方米,企业经营场地应符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要(三)具备必要的拆解设施设备,设施设备符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要求。(四)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技术人员的技能应能满足规范拆解、环保作业、安全操作(含危险物质收集存储、运输)等相应要求。国家相关法规有持证上岗规定的,相关岗位的操作人员应遵守规定持证上岗。(五)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报废汽车拆解场地的要求是什么?
根据国家标准规定,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经营面积应当大于10000平方米,其中,作业场地应当在6000平方米以上。报废汽车的储存场地需要进行樱花防漏处理。法律依据:《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要求:1、经营面积不低于10000平米,其中作业场地(包括存储和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6 000 平米。2、报废汽车存储场地(包括临时存储)的地面要硬化并防渗漏。3、拆解场地应为封闭或半封闭车间,地面应防止渗漏。拆解车间应通风、光线良好,安全防范设施,并远离居民区。4、应设置旧零件仓库。5、存储场地和拆解车间的总排水口应设置油水分离装置和与其相接的排水沟。
报废汽车拆解厂的要求:
报废机动车拆解厂的设施设备:1、具备车辆称重设备。2、具备室内拆解预处理平台,并配有废液收集装置和分类存放各种废液的密闭容器。3、具备安全气囊直接引爆装置或者拆除、存储、引爆装置。4、具备汽车空调制冷剂的收集装置。5、具备分类存放含聚氯联苯或聚氯三联苯的电容器、机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容器。6、具备车架剪断设备、车身剪断或压扁设备。7、具备起重运输设备。8、具备总成拆解平台或精细拆解平台。
报废机动车拆解人员要求:人员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技能应能满足规范拆解、环保作业、安全操作(含危险物质收集存储、运输)等相应要求。国家相关法规有持证上岗规定的,相关岗位的操作人员应遵守规定持证上岗。
其他要求:1、具备电脑等办公设施。2、具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消防设施。3、各类废弃物的存储设施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标准。
报废机动车拆解技术人员要求:企业技术人员应经过岗前培训,其技能应能满足规范拆解、环保作业、安全操作等相应要求,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环保管理人员,国家有持证上岗规定的,应持证上岗。具有电动汽车拆解业务的企业应具有动力蓄电池贮存管理人员及2人以上持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动力蓄电池贮存管理人员应具有动力蓄电池防火、防泄漏、防短路等相关知识。拆解人员应在汽车生产企业提供的拆解信息或手册的指导下进行拆解。
报废机动车拆解安全要求:应实施满足GB/T 33000要求的安全管理制度,具有水、电、气等安全使用说明,安全生产规程, 防火、防汛、应急预案等。拆除的安全气囊组件应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及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引爆,并在引爆区域设有爆炸物安全警示标志和隔离栏。电动汽车拆解作业人员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应进行安全防护,穿戴好绝缘工作服等必要的安全防 护装备。使用的作业工具应是绝缘的或经绝缘处理的。作业时,应有专职监督人员实时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