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古城通过更新设计恢复昔日的风采已是不可避免,如何在保护中落实“保护为主、抢救、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16字方针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文脉传承是古城更新设计的灵魂,在古城更新设计中尊重城市形成与发展的地方特色,考虑以下四个方面:原有城市肌理的延续保护,记忆和文化的传承,城市空间和街区界面的创新设计,居住环境和城市形象的进一步提升。
古城墙
已经从防御功能转变为景观功能的城墙理应具有可供通行的功能.步行的文化意义在于城市景观要素是一个集合体,是一个整体价值的创造,能够让人们从行走的过程中获得感悟,形成不同人的不同价值空间.惠民老城的古城的所在地块人流繁忙,利用好这一点将能很好的从步行空问使用功能和文化价值两方面达到城墙景观要素原本的硬质景观价值.
城楼.
景观需要从"纵"即历史的角度挖掘,也需要从"横"即根据地域文化所造的细节雕琢,来自于古城元素的景观符合"纵"和"横"的标准,是能从表至里满足人们审美需要的,景观的可赏性是景观的外观和内容的统一,与其载有的故事有关,惠民老城的城墙满载着这座城市的变迁,富含的故事数之不尽,以它为元素创造出的景观能与人们产生共鸣,由其建构的景观是具有内涵和可赏性的.
一座古城、一个古镇不是静止的景观,而是“活”着的历史,但由商业开发引起的过度人类活动,已成为威胁古城古建安全的祸首。事实上古城的开发,有它需要把握的“度”,要坚持当地文化的主体地位,防止旅游开发所带来的商业文化成为地方文化发生变异的催化剂,使当地的传统文化和淳朴的民风民俗过快发生变异或消失。
古城保护与旅游开发应要同步跟进,一方面要有效传承文脉,另一方面要继续谋求发展。既要保护好代表性强的古城区、历史街区和古建筑,以及与之相伴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要在保留“古”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古城开发既要避免对核心区的大拆大建,也要兼顾新旧建设的有机融合,从而终达到新旧统一、古今协调的整体效果。
历史文化城镇反映了国家历史的辉煌,承载着历史的文化积淀,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将它保护好,这也是我们历史文化传承和发扬为关键的一环。只有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以保护为前提进行适当的旅游开发,才能保存历史城镇的活力,继承并发挥起在历史中的意义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