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的汇算清缴是一个重要的税务环节,它涉及企业在每个纳税年度结束时对所得税的结算和缴纳。以下是对深圳公司汇算清缴的详细解析:
公司汇算清缴是指企业在每个纳税年度结束时,根据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该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结合已预缴的税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所有实行立经济核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或组织,包括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个人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等,无论其在纳税年度内是否盈利、亏损或处于减免税期,都应按照相关税法的规定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企业应在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如果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则应在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
企业在进行汇算清缴时,需要自行计算该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这涉及到对收入、成本和费用的确认和反映是否真实合法的确认,对可以享受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及是否满足享受条件的确认,以及对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否填写准确的确认等。同时,企业还需要确认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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