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生态环境指矿区内生态系统和环境系统的整体,包括地表植被与景观、生物多样性、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地质环境等。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指采取必要的预防和保护措施,避免或减轻矿产资源勘探和采选矿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保护,防治结合。从源头上控制生态环境的破坏,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对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和污染,通过生物、工程和管理措施开展恢复治理。
景观相似,功能恢复。根据矿山所处的区域、自然地理条件、生态恢复与环境治理的技术经济条件,按“整体生态功能恢复”和“景观相似性”原则。
景观相似,功能恢复。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藤植藤、宜景建景、注重成效,因地制宜采取切实可行的恢复治理措施,恢复矿区整体生态功能。
,分步实施。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同步进行,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抓好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严重的恢复治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