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排土场,指矿山剥离和掘进排弃物集中排放的场所,包括外排土场和内排土场,又称废石场、排岩场或弃渣场。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矸石场指煤矿采选过程中产生的含炭岩石及其岩石等固体废弃物的集中排放和处置场所。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选矿场指采用物理、化学、生物等各类方法将有用矿物与脉石物分开,以获得工业原料的分选场所。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两种,基本原则包括保护,防治结合;景观相似,功能恢复;,分步实施等。
,分步实施。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同步进行,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抓好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严重的恢复治理工程。
,分步实施。以典型的示范和以点带面的方式,有计划地推广试点经验,稳步的推动《方案》的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