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康相关产品命名的科学和规范,保护消费者权益,依据《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保健食品、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消毒产品等由卫生部审批的健康相关产品。
表2防护材料所用材料主要成分清单
序号 中文名称
1 环氧树脂
2 聚酯
3 丙烯酸树脂
4 聚氨酯
注:表1中的相应材料可以用作输配水设备的内衬
表3水处理材料所用材料主要成分清单
序号 中文名称 用途
无机材料
1 不锈钢 过滤
2 沸石 吸附、过滤
3 分子筛 吸附、过滤
4 硅藻土 吸附、过滤
5 活性炭 吸附、过滤
6 石英砂 过滤
7 陶瓷 过滤
8 无烟煤 过滤
9 骨炭 吸附、过滤
10 活性氧化铝 吸附、过滤
11 羟基磷灰石 吸附
12 锰砂 过滤、氧化还原
13 载银活性炭 吸附、过滤、
14 铜锌合金(KDF) 过滤、氧化还原、
15 二氧化钛 吸附
16 硅酸钛 吸附
有机材料
1 聚苯乙烯(PS) 滤膜材料
2 聚丙烯(PP) 滤膜材料
3 聚丙烯酸类(PAA) 滤膜材料
4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PET) 滤膜材料
5 聚砜(PSF) 滤膜材料
6 聚丙烯腈(PAN) 滤膜材料
7 聚氯乙烯(PVC) 滤膜材料
8 聚醚砜(PESF) 滤膜材料
9 聚偏氟乙烯(PVDF) 滤膜材料
10 聚四氟乙烯(PTFE) 滤膜材料
11 聚酰胺类 滤膜材料
12 聚乙烯(PE) 滤膜材料
离子交换树脂原料
1 苯乙烯系 离子交换
2 丙烯酸系 离子交换
各处理单元是指所有水处理材料及与水接触的主要部件。与水接触的主要部件包括壳体、鹅颈龙头、控制阀、储水容器及内胆等,如采用消毒措施,还应当包括杀菌器;大型水质处理器还应包括所用管材和管件。应当写明所用水处理材料的规格,如滤料的粒径(单位为“目”或mm)或滤芯的孔径(单位为“μm”)。
滤料应当写明用量,如果是滤芯还应当写明数量;用臭氧消毒的,应当写明产气量。使用年限应当写明水处理材料及与水接触的主要部件或杀菌器的使用寿命,紫外灯的使用寿命应用“小时”表示。适用水质范围:以“市政自来水”为原水。技术参数应当包括额定总净水量、净水流量和工作压力或进水压力,应当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工作压力还应当写明压力的范围,反渗透和纳滤的水处理器应当写明进水压力范围。软水机应标明再生周期。
报告审核内容包括数据的可靠性、合理性和计量单位的规范性,并根据《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等有关要求,审核检测项目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