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FORM E原产地证升级和更新,FORM E产地证升级更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
经批准,《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以及《〈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附件1的附录B: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修订》(以下简称“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升级版”)将于2019年8月20日起正式实施。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发〔2018]12号)精神,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决定,自2019年 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两证合一”改革工作(以下简称“两证合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两证合一”采取商务部门负责备案、采集和推送信息,海关、贸促机构接收导入备案信息的业务流程模式,实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一次受理、一次备案、一次发证”。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企业同时完成了原产地企业备案。
二、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应用与海关总署、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原产地管理系统对接,实现部门间系统互联互通、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在“总对总”层面实行备案信息自动推送、导入、转换。
三、企业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新备案或变更备案后,可根据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相关规定,直接向海关、中国贸促会及其地方机构申请原产地证书,不再进行原产地企业备案。
四、“两证合一”前已申领原产地证书的企业,证书申领方式和流程保持不变;“两证合一”前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且未进行原产地企业备案的企业,可直接申领原产地证书;不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生产型企业,可向海关或贸促会备案并申领原产地证书。
FORM E原产地证书中文全称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简称东盟证书,英文名称为《ASEAN-CHINAFREETRADEAREAPREFERENTIALTARIFFCERTIFICATEOFORIGINFORME》。FORME证书的签发,限于已公布的《货物贸易协定》项下给予关税优惠的产品,这些产品符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证书内容以英文填写。截止目前,享受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下关税优惠的国家有: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10国的货物可享受优惠进口国关税待遇。
自2019年8月20日起,中国贸促会及地方机构依照《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和《人民共和国海关〈人民共和国和东南亚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经修订的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签发中国-东盟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以下简称“FORM E”)。因部分东盟国家海关对中国-东盟自贸协定理解不同,对贸促会签发的FORM E底色提出了质疑。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目前,贸促会签发的FORM E(证书格式详见附件1)确系打印在国际标准A4白纸上,符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签证操作程序修订案规则八的规定。贸促会FORM E正本的黄色底纹及副本的绿色底纹非纸张本身的颜色,是系统打印功能的特定设置。
二、为消除对中国-东盟自贸协定文本理解分歧,帮助中国企业在东盟各国海关顺利实现通关,自2019年9月20日起,贸促会签发的FORM E采用新格式(新证书格式详见附件2)。
三、2019年9月20日前,贸促会按原格式签发的FORM E合法有效。如对原格式证书有疑问,可通过查询网站核实证书信息。
特此说明。
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各栏目填制要求:
1.Goods consigned from(Exporter’s business name,address,country)
应填明出口商名称及包括国别在内的详细、完整地址。
2.Goods consigned to(Consignee’s name,address,country)
应填给惠国终收货人名称
FORM E只可填终收货人名称、地址,不可打中间商名称及TO ORDER,如客户要求打中间商及其他信息,可打在第7栏结束符下。
3.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as far as known)
填装货、到货地点(起运港、目的港)及运输方式(海陆空)。
转运商品应加转运港。海运去往无海港的内陆给惠国应填写须经的第三国。
4.For official use
FORME 此栏仅供进口国机构部门使用,不需填写,后发等信息显示在13栏
5.Item number
按序号“1”、“2”、“3”填写商品项目号,多20项;单项商品, 此栏填“1”
6.Marks and numbers of packages
与货物外包装及发票上唛头(不得出现中国以外制造字样)一致。无唛头填写“N/M”或“NO MARK”;货物无包装,应注明“散装(INBULK)”或“裸装(INNUDE)”。
7.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 description of goods
用英文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表示,填具体商品名称;结束符下可填写国外有时要求的合同、信用证号码等;FORME需加注六位HS编码。
8.Origin criterion(see Notes overleaf)
完全原产,填“WO”;含有进口成分的:
i如在出口方加工但并非完全获得的产品 ,填单一国家成分的百分比,例如50% (需≥40%)
ii在出口方加工但并非完全获得的产品 ,填中国-东盟累计成分的百分比,例如50%(需≥40%)
iii符合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PSR)的产品 ,填“PSR”
9.Gross weight or other quantity and value(FOB)
填写商品的正常计量单位;一般填毛重,也可选择填净重或者数量;填写货物FOB金额(美元计算)
10.Number and date of invoices
填写发票号和发票日期;如果货物在东盟海关报关时使用第三方发票,此处应填写第三方发票的发票号和发票日期。
11.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
此栏为出口人确认栏(盖章时注意),一般情况下发票日期≤申报日期≤签证日期≤出运日期,但也允许出运后3日内申请原产地证书。
12. Certification
此栏为签证机构确认栏
13.此栏为FORM E特有,符合要求的打钩。
□补发 □展览
□流动证明 □第三方发票</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