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提交的文件
(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二)投资人身份证明;
(三)企业住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个人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1.解散事由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清算人
投资人可以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清算人进行清算。
3.债权申报期限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
4.财产的清偿顺序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其他债务。
个人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个人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分支机构
◎个人资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企业加盖印章的个人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支机构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个人资企业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应当提交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
委托代理人申请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申请变更提交的文件
(一)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1.变更名称的,还应提交《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
2.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者关于产权的证明或说明)变更住所跨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登记机关。
3.变更投资人的,应当提供新负责人的照片(一寸2张)、身份证明、履历表。
4.变更经营范围的,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在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后申请变更登记。
5.变更经营期限的,应提交相关材料。以年为单位的经营期限的起止时间的确定打印,应当将终止时间提前1日标注。
个人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相同点
、两者的投资主体基本相同。两者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公民),而不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二、个人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对投入的资产都实行申报制,不需要经过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由于两者都承担无限责任,因此也不强调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的实际缴付。
第三、两者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相同,都以个人或家庭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如果以出资方式分,个体工商户可分为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两种形式;而个人资企业也可以分为以个人财产出资的个人资企业和以家庭财产出资的个人资企业。在责任承担上,以个人财产出资的个人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都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以家庭财产出资的个人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都以家庭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第四、作为一种经济组织,个人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均须有必要的资金、场所、从业人员及生产经营条件。这也是个体工商户与个人资企业作为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的必要条件。
此外,个人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在商标使用主体及广告宣传策略等方面也具有很多的相同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