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对微型企业做了划分标准,主要是结合行业的特点,企业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来制定。根据《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依据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量、营业收入额和资产总额等指标并结合行业的特点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三种类型。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需在本省市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实行立核算、自主经营及自负盈亏、产权清晰的经济实体;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知识或技术,包括申请或授权的专利、商标、经认定的其他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基于自主知识产权、知识或专有技术获得的产品和服务;
科技型小微企业是能产生较大经济效益和附加值、产品科技含量高的企业,对产业结构升级、提升市场技术创新的活力和氛围有重要的作用气科技型小微企业是以科研人员占比不低于10%为主体,研发强度不低于6%,并在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和生物工程等新兴科技行业从事科技研发、高新技术产品生产与销售、技术的服务与咨询等智慧密集型小型和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