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进行商业活动不可能仅仅只涉及到一个商标,在企业已经将核心商标注册后,同时需要注意要在类似或是关联商品或服务类别进行注册。跨类别注册,在相关类别上的注册能够扩大商标权人原有的排他权,以保护核心商标不受侵犯,避免别有用心者攀附商誉、混淆市场;同时为企业日后在其他相关领域的拓展奠定基础。
商标署理所和署理人在进行商标检索时,搜索的是商标库是商标局现在现已收录在系统中的商标,但业内都知道,商标检索有一个空白期,这个空白期约为4~5个月,也就是说在其他请求人递送商标注册请求到下发受理通知书这个期间的商标,任何人都无法查询,更无从比对是否近似,那么这些说经过的署理所,他们是超乎常人的三头六臂。
在我国商标法采取的是“注册在先”原则,没有注册没有保护,而商标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在没有注册商标没有法律保护的情况下相当于公司的合法财产去人没有得到法律的保护,公司的财产随时都有被侵犯的危险。企业如何防范商标注册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