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的住所为租借的,除提交上述之一的产权证明外,还应提交下列之一的使用证明:属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出租方应是房屋所有者,承租方应是正在申请开办的个体工商户);若属转租的,应提交转租协议(出租方为原承租方)和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转租的证明或在转租协议上盖章确认;属无偿提供使用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无偿使用的声明
代办个体营业执照的材料
1.个体户的名字;
2.个体户经营范围;
3.个体户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邮箱等;
4.个体户经营地址证明,比如租赁协议、房产证福源文件;
5.代理记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6.个体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7.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时,投资人(股东)缴纳足额的资本,可以以贷币形式(也就是人民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如汽车)、房产、知识产权等出资。到银行办的只是货币出资这一部分,如果你有实物、房产等作为出资的,需要到会计师事务所鉴定其价值后再以其实际价值出资,比较麻烦,因此建议你直接拿钱来出资,公司法不管你用什么手段拿的钱,自己的也好、借的也好,只要如数缴足出资款即可。
企业法人应具的条件:
⑴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⑵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⑶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 规定建立的其他机构;
⑷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⑸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于少于八人;
⑹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业立核算,自负盈亏,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⑺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 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
⑻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生产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如属租用房的租借时间要求一年以上);
⑴利用自用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和产权人给企业使用的证明;
⑵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
⑶租用经营房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及出租方产权证明;
登记主管机关收到企业报送的年检材料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认真审核,发现如下问题,视情节轻重,依据《企业法人年度检验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处罚:
1、在规定的时限内未申报年检材料,且在住所查无下落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2、确已歇业,但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3、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登记主管机关对应具备但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或有严重违法行为须停业整顿的企业法人,暂缓通过年检,并依法进行处理。待引起暂缓通过的因素消除后,再补办年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