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标准包括: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由于现今城市规模扩大,水利公路等工程建设迅速,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难免会被征用,果树和苗木评估补偿价值的业务也越来越多。为使农村土地拆迁评估中涉及的果树补偿更加合理,本机构认为,应当在合理确定各项评估指标基础上,根据果树或苗木不同生长年限,分析各自的成本费用和预期收益,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和程序,并应注意有关的事项。
随着我国建设步伐的加快和绿化事业的蓬勃发展,人工培育苗木、花卉的种类、品种越来越多,有很多的植物被驯化,被改良,市场价格昂贵,其表现深受人们的喜爱。当前苗木、花卉种植培育形成自己的特色,不仅种植广泛,而且设施。生长年限直接关系到果树的生长期划分和控制投入的经济成本根据地径的粗细可以判断果树的栽植年限和日常的管理水平;果树冠径的大小及形状可判断其修剪技术、单株产量等。
多数被拆迁企业不太重视企业拆迁评估,或不重视企业拆迁评估程序甚至不重视企业拆迁评估报告,这是大错特错的,也是启动法律程序维权过程中的重要事实依据。因此,重视并做好企业拆迁评估是企业主在拆迁过程中的首要任务。
调查产量收成,也是确定补偿价值的重要步骤。一般而言,在合理密植度的前提下,结果期的产量主要受水利、土壤和管理技术的影响,但又受生长状况的限制。因此,果树收入需根据其生长年限和果树生长状态测算其产量和收入。
果树管理讲究科学技术,如果盲目追加水肥,使果树生理机能失调,打乱生长规律,非但不能提高产量,还会使果实品质降低,因此在评估中需要确定果树合理的经济成本,确定其合理的投入费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果树不同的生长期,区分不同树种分别计算其投入的成本。若有的果树林增加滴管、喷管等配套设施,则应另外计算其投入成本。
盛果期果树的评估 以苹果树为例其盛果期一般是在生长第八年到第二十年之间,其中第十年开始达到丰产稳产期。因此对于盛果期果树的补偿,给予果农次年一年的收入补偿。即便在收果后征用的果树,也应该给予次年收入补偿。果树评估值区间中价值的确定主要根据其实际生长状况和管理水平进行权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资产评估并不是给被并购资产确定一个终成交价,交易双方达成的成交价是多少,终取决于双方讨价还价的能力,从资产评估的角度讲,在任何一项评估业务当中,都需要遵循这样一个逻辑:即明确该项评估业务的评估目的,根据评估目的确定资产评估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