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方法:
第1步:申请申请人向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条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第2步:受理 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收到申请后,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做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依法应当报送上级机关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分正本、副本,均采用防伪标志(水印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监制),具体式样见样本。
申请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企业章程文本;
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
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二)拟运输的危险货物类别、项别及运营方案;
(三)企业章程文本;
(四)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五)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内容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等级、通讯工具配备、总质量、核定载质量、车轴数以及车辆外廓长、宽、高等情况,罐式车辆的罐体容积,罐体容积与车辆载质量匹配情况,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车辆配备行驶记录仪或者定位系统情况。若拟投入车辆为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或者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罐式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及其复印件;
(六)拟聘用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及其复印件;
(七)具备停车场地、停车区域和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八)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单位、团体、和个人的道路运行资质。道路运输证每年度审验一次,三年换发一次,未年审或者过期了就是无效证件。
道路运输许可证过期怎么办?
道路运输证过期了,就是无效证件。应马上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驾驶证、行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到属地运管机构办理补审手续。
办理补审的流程如下:
1、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签注意见。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发放《道路运输证年审表》,并签注意见;
2、交验相关证件。审验人员审验时应收回《道路运输证审验表》,并检查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单位车辆除外)、客货运线路标志牌;
3、进行现场记录。道路运输证审验中,审验人员应对经营者交验的证据和其它有关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填写好《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现场记录表》。手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通知其补办或限期改正;
4、签署审验结果。对审验合格者,审验人员应在道路运输证审验记录栏加盖“审验合格”印章和审验日期。审验期过后未予审验和审验不合格者,不准参加营业性道路运输。
道路运输许可证即是一般单位、团体和个人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前置条件,拥有许可证才可进行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车辆要求:
1、车辆技术性能、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要符合国家规定,车辆燃料消耗量要符合行业标准;
2、申请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要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集装箱运输车,要有固定的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3、申请从事冷藏保鲜运输的,要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冷藏保温运输车,要有的冷藏设施;
4、申请从事罐式运输的,要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罐式运输车,在车上要有的容器、设施;
5、申请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的,要有和所运输的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一户一证,车辆营运证一车一证,一户道路运输经营者如果有多台运输车辆,那它可能拥有多个车辆营运证。
根据现行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需随车携带,但车辆营运证随车携带,以备检查。车辆营运证是区分合法车辆和非法车辆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