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拨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与“项目+团队”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各区人社局或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下同)共同签署《“项目+团队”培养专项资助协议》(以下简称《资助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助经费拨付至“项目+团队”申报单位。资助资金超过100万元的,分三个年度拨付,首年度拨付50%,以后每年评估合格后拨付25%。
A级团队条件
1.项目条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处于国际或国内水平;产业化前景好,能够显著提升我市产业发展水平;主导产品的技术水平或商业模式具有较强比较优势。
2.团队人条件:应有在国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担任中高层职务的从业经历。
B级团队条件
1.项目条件:科研项目(课题)处于国内水平,成果能提升我市科学研究水平;或技术水平处于行业,能够实现产业化,市场前景良好。
2.团队人条件:在本学科、本领域取得较高水平科研成果,学术技术处于水平的人才;或具有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经验的人才;或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好市场潜力的企业技术研发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