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环境内设备的保护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照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翌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的有关规定,下列不需要接地的部分,在爆炸性环境内仍应 进行接地:
1)在不良导电地面处,交流额定电压为1000V以下和直流 额定电压为1500V及以下的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 壳;
2)在干燥环境,交流额定电压为127V及以下,直流电压为110V及以下的设备币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
3)安装在已接地的金属结构上的设备。
(2)在爆炸危险环境内,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可靠接地。爆炸性环境1区、20区、21区内的所有设备以及爆炸性环境2区、 22区内除照明灯具以外的其他设备应采用专川的接地线。 该搂 地线若与相线敷设在同一保护管内时,应具有与相线相等的绝缘。 爆炸忖环境2区、22区内的照明灯具.可利用有可靠电气连接的金属管线系统作为接地线,但不得利用输送可燃物质的管道。
(3)在爆炸危险区坡不同方向,接地干线应不少于两处与接地体连接。
爆炸性危险场所防爆设计基本规范
1、先做爆炸防护总体设计
2、定向释放爆炸能量。在爆炸源周围综合利用抗爆和泄爆技术,在人口密集方向、办公区方向、重要设备方向设置抗爆墙和抗爆窗;在人很少到达方向和无重要设备方向设置泄爆墙和泄爆窗。
3、确定安全距离。若非必要,在小于安全距离范围内尽可能少设置人员办公区、生活居住区、重要设备区;若设置,应采取必要的抗爆措施。
4、非抗爆建筑改抗爆建筑。在小于安全距离范围内,应对建筑物进行抗爆鉴定,对不符合抗爆要求的建筑物进行抗爆加固:防止建筑物坍塌;防止砌块、混凝士、玻璃等脆性材料破裂产生抛片。
5、在爆炸危险区域放置抗爆庇护所。
深圳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防爆工程施工服务领域:
包括石油化工、金属冶炼、精细化工、石化地面设施(加油站、加气站、石化仓储运输等)、新能源、特种设备、医疗、核电、隧道、粮食加工、木材加工、金属器件加工、环保工程、等多个行业和领域存在爆炸性气体环境和存在爆炸性或可燃性粉尘环境的危险场所,确保危险爆炸性场所的防爆安全,为我们国家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保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