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和应用
并不是说品牌有了差异化的特征,消费者就会主动选择你。毕竟现在市场上替代品太多,产品没有优势。真正影响消费者决策的是品牌。所以,品牌需要借助营销和传播将自身的差异化优势植入消费者心智,并在应用中建立起自己的定位。
当品牌的差异化竞争优势被大众接受,并落实到品牌进行销售、产品设计开发、设备信息工程,以及其他任何一个人人都可以专注的地方,你就可以说你为品牌确立了自己一个市场定位。
可见,定位从来都不是一个空洞的理论。相反,定位更实用。在品牌市场竞争发展时代,定位系统可以得到迅速在消费者自己心中建立起与众不同的认知。
至此,定位不仅是品牌差异化的通用工具,也是顾客认知的工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局(厅、委),相关认证机构: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国市监认证〔2020〕165号)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质量考核的通知》(市监认证〔2021〕79号)要求,总局于2021年10—12月组织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称各省局)开展提升行动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并对提升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总结评估报告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各地在提升行动开展过程中总结了很多好经验好做法。其中,有三条经验具有普遍共识:一是引导推动,各方协同联动,是提升行动顺利开展的关键;二是针对企业“痛点”“难点”,施策,综合服务,是提升行动取得实效的关键;三是从区域支柱产业入手,试点,以点带面,是提升行动迅速推广的关键。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培训和帮扶力度,不断推动提升行动走实走深,让更多的小微企业受益。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向当地请示汇报,推动将提升行动纳入地方工作,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银行贷款、“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等方面给予政策激励。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要善于发挥各类行业协会的作用,更加注重运用市场化手段,积极引导第三方技术机构和小微企业参加提升行动。总局已把提升行动纳入市场监管综合考核体系,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也要建立、完善相应考核评估机制。
要加强宣传解读,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形式,采用更加鲜活生动和接地气的语言,集中宣传一批提升行动效果明显的企业案例,扩大社会知晓度,让小微企业通过真实的案例,认识提升行动的作用,提高参与提升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总局将不断完善培训平台服务功能,推出一批适合小微企业自身成长的课程。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发动更多的小微企业学习质量管理知识,提升内生动力。
要坚持问题导向、简便实用的原则,指导小微企业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要强化系统思维,注重综合施策,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综合运用标准、计量、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品牌建设等多种手段,解决企业“难点”“痛点”问题。鼓励第三方机构与地方、行业学协会深入合作,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加持续深入的帮扶服务。要加强小微企业帮扶机制和认证制度研究,探索建立将帮扶机构收益与帮扶企业提升成效挂钩的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