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于及时发现能源管理工作中职责不清问题,为建立和完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的能源管理组织结构提供保障。
有利于及时发现能源管理工作中职责不清问题,为建立和完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的能源管理组织结构提供保障。通过识别节能潜力以及节能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持续改进,不断降低能源消耗,从而实现组织的能源方针和能源目标。
2006年,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标认证中心正式通过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提出“能源管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的立项申请,并获得批准。在前期研究积累的基础上,通过深入的研究和讨论,2006年底确定了标准草案。
5、 2006年至2007年上半年,标准草案在一定范围内向相关征求意见,并根据意见对标准草案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
2006年至2008年上半年期间,在标准起草和研制的过程中,起草组非常注重国际的动态和趋势,一直与有关国际组织(如ISO,UNIDO)和相关国家(如美国、英国)保持紧密的联系与合作。在2007年3月、5月和2008年4月,分别参加了相关国际组织召开的能源管理体系标准国际研讨会,并根据研讨会的情况及国际能源管理体系标准的发展趋势对标准草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组织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潜力涉及到产品实现的全过程,因此,能源管理的控制范围也会涉及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与此同时,由于与组织运行相关的管理运营(例如办公场所和办公车辆等)和生活运营(职工食堂/咖啡厅,淋浴房等)也消耗能源、也同样存在节能潜力,因此也应在能源管理体系的控制范围之内。
在确定能源目标和指标时,一方面要考虑到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另一方面,也取决于组织的自身需求,因此,应依据组织的自身需求和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确定能源目标和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