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破产重整资产评估中,评估对象和范围是根据《企业破产法》所定义的债务人财产(即破产财产)来确定的。这些财产涵盖了企业破产申请受理时归属于债务人的所有资产,以及自破产申请受理至破产程序结束期间债务人新获取的资产,均属于债务人所有权的范畴。
在破产重整的实际操作中,破产企业的资产评估工作通常基于破产清算组对资产的清查与核实结果。然而,资产评估机构仍需遵循《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与管理人及会计师事务所等合作,界定评估对象和范围,确保评估工作全面且准确,避免遗漏或重复。
资产评估是对企业各类资产进行全面评价和估值的过程,涵盖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及各项权益和负债。以下是公司资产评估的常规步骤:
,广泛收集公司资产的详细信息,包括固定资产清单、存货记录、财务报表及无形资产如专利、商标、版权的相关文档。
接着,对公司资产进行科学分类,明确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及无形资产等类别。
然后,根据资产类型和公司具体情况,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常用的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比较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市场比较法适用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通过参考同类资产的市场交易价格或价值进行估值;收益法适用于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通过预测其未来现金流入和流出计算价值;成本法则常用于固定资产,通过评估重建或再生产成本确定其价值。
企业并购中的资产评估
企业并购时,投资者不仅关注重置成本,更看重目标企业的现有经营能力和市场比较价值。评估师需提供股权价值信息,分析整合后的额外价值。资本市场日益需要评估企业整体获利能力。企业整体转让、合并等情境下,需评估整体价值以确定交易价格。企业价值远超单项资产之和,关键在于其盈利能力。因此,企业价值评估是对资产综合体的整体性、动态评估,区别于单项资产的局部、静态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