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是指采购人提出技术要求、商务条件依据充分并切合实际。技术要求根据可行性报告、技术经济分析确立,不能盲目提高标准、提高设备精度等,否则会多花不必要的钱。合理的特殊要求,可在招标文件中列出,但这些条款不应过于苛刻,更不允许将风险全部转嫁给中标方。由于项目的特殊要求需要提供出合同条款,如支付方式、售后服务、质量、主保险费及投标企业资格文件等,这部分要求的提出也要合理。验收方式和标准应采用我国通用的标准,或我国承认的国外标准、欧洲标准等。
公平竞争是指招标文件不能存有歧视性条款。只有公平才能吸引真正感兴趣、有竞争力的投标厂商。招标文件不能含有歧视性条款,采购监管部门对招标工作的监管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审查招标文件中是否存有歧视性条款。当然技术规格要求制定得过低,看似扩大了竞争面,实则给评标带来了很大困难,评标的正确性很难体现,后选择的结果可能还是带有倾向性。
为了减少招标文件的倾向性,根据通过使用要求和使用目的确定货物档次,建议采用同档次产品开展市场调查进行比较,或向有水平的行业咨询,找出各匹配产品质量、性能、价格等差异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