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条码备案(840-849)
申请条码备案的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在国内生产或代理销售商品使用境外注册商品条码的,生产者或代理者应当提供该商品条码的注册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并到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备案。否则,将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一、销售产品使用境外条码备案:(经销商备案)
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需加盖备案企业公章)
2.境外企业注册商品条码的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对应的中文翻译件,各1份(需加盖备案企业公章);
3.授权委托书(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对应的中文翻译件,各1份(需加盖备 案企业公章);
4.产品外包装图;
5.使用境外注册商品条码企业备案表。
二、条码境外备案数量及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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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时间:20-25个工作日后领取《商品条码备案证书》
温馨提示:
1.若属于境外企业委托境内企业加工生产的产品,且外包装上明确标注生产商的情况下,需提供境外申请条码的企业与境内生产商签署的委托加工合同或证明。
2.请办理人员联系创赢国际备案专员前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