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劳安认证范围: LA劳安认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一、头部护具类LA认证
安全帽
二、呼吸护具类LA认证
防尘口罩
过滤式防毒面具
自给式空气呼吸器
长管面具
三、眼(面)护具类LA认证
焊接眼面防护具
防冲击眼护具
四、防护服类LA认证
阻燃防护服
防酸工作服
防静电工作服
五、防护鞋类LA认证
保护足趾安全鞋
防静电鞋、导电鞋
防刺穿鞋
胶面防砸安全靴
电绝缘鞋
耐酸碱皮鞋
耐酸碱胶靴
耐酸碱塑料模压靴
六、防坠落护具类LA认证
安全带
安全网
密目式安全立网
山东劳安标志(劳安认证)的办理流程
劳安标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即LA)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应该先办哪一个?其实这两个证书没有先办理和后办理之分,即两个证书都办理,但两个证书先办理哪一个都可以,互不影响。下面就办理劳安标志的流程简单介绍一下。
潍坊劳安标志(劳安认证)的办理流程
需准备材料/设施
1
1.营业执照;
2
2.生产场所和技术力良慎董戴量;
3
3.生产设备;
4
4.检测检验设备;冲译段
5
5.质量体系;
6
6.产品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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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8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步骤/方法
1
申请和材料初审
申请单位应按以上条件进行自查,符合条件的,填写《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申请书》,并附相关材料,报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自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符合要求的,向申请单位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请单位按要求重新填写或补充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应承担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申办费用。
2
技术审查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对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组织人员进行技术审查,提出技术审查报告。技术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查合格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对相关技术文件予以确认、存档,并发出现场评审通知书;技术审查不合格的,向申请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
申请单位应在接到整改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复审仍不合格的,终止本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申办。被终止申办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自终止申办之日起再次申办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时间间隔不少于90日。
3
现场评审
经技术审查合格的,由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组织评审人员对申请单位的主体资格、技术力量、生产设备、检测检验设备和管理体系等条件进行现场评审,提出现场评审报告。现场评审实行组长负责制。评审组原则上应在接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下达的现场评审任务书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工作。
评审组一般由2~3人组成;评审工作时间一般为2~3天。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派1名监察人员,监督现场评审工作。现场评审人员按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抽样的有关要求抽封样品,填写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抽样单,申请单位应于封样之日起5日内将抽封的样品寄往受委托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
4
高密安全标志的颁发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自收到现场评审报告(包括整改报告)及检验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综合审查。综合审查合格的,颁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准许在该产品上使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并予以公告。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的有效期为4年。
进口高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的颁发
进口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的颁发,采取按有效期管理和按进口批次管理两种形式。
1.申请单位为产品制造商,按本办法规定程序审查合格的,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
2.申请单位为国内代理商、进口商或其他单位,经技术审查和检验合格的,按进口批次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进口的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参照上述规定办理准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