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写标书,顾名思义,就是对于招投标过程中需要用到的招标书,投标书等文件,可以自己不用编写,而且有的人士代写,这种形式对于自身来说省时省力,对于代写方来说,可以收取费用。无论是自己编写,还是代写,标书的内容一定要规范,不能盲目大意,否则会对招投标造成不利的影响。
“投标须知”是招标人提醒投标者在投标书中务必全面、正确回答的具体注意事项的书面说明,可以说是投标书的“五脏”。因此,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对“招标须知”进行反复学习、理解、直至弄懂弄通,否则弄得不好,就会将“招标须知”理解错,导致投标书成为废标。
标书制作的主要内容可分为三大部分:程序条款、技术条款、商务条款。其中又主要包含下列九项内容:
a.招标邀请函;
b.投标人须知;
c.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附件;
d.投标书格式;
e.投标文件;
f.合同条件(合同有一般条款及特殊条款);
g.技术标准、规范;
h.投标企业资格文件;
i.合同格式。
一般无论工程还是货物类标书都包括以上几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