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评价中的评价目的:为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做好作业场所的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职业卫生评价中的评价程序,评价程序一般包括:前期的准备、评价实施、报告书的编制以及报告书审评四个阶段。
评价实施阶段。依据评价计划,开展职业卫生调查,识别作业场所存在和(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进行现场检测。
职业卫生评价中的范围:辽宁省行政区域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使用或产生高毒物质的作业场所应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评价范围应包括用人单位参与生产的全部工程内容,主要针对正常生产期间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暴露情况和接触水平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