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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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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是指软件产品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即可以退回部分增值税税款。


  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上述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建议企业办理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


  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是取得国家软件产业在税收方面享受减免的优惠政策而设立的测试类型,对软件产品进行登记测试,出具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测试报告广泛用于软件产品退税、软件产品评估、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退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明、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认定、系统集成企业证明等。根据客户的委托需求,为客户提供、科学、公正、严谨、客观的测试报告。


  依据国家标准GB/T25000.51-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对软件产品的功能性、可靠性等方面进行符合性测试。


  注意: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发票品名开具有严格要求的哦,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应在发票上注明软件产品名称及版本号,且与《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相关内容一致;取得软件产品销售收入开具发票时,要求软件产品名称要与《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审核表》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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