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启动、运行和切断过程中不致引燃周 围可燃介质的电气装置和设施。防爆电气设备类型有: 1. 防爆安全型 (标志A)。在正常运行时不产生火花、 电弧或危险温度,可提高安全程度的电气设备。 2. 隔爆型 (标志B)。其结构为全封闭式。即使在电气 设备内部爆炸,也不会传爆引燃外部爆炸性气体,从而排除 了着火爆炸的危险性。隔爆电动机就是这种结构。 3. 防爆充油型 (标志C)。将可能产主火花、电弧或危 险温度可能成为引火源的带电部件浸入油中,使外部可燃气 体不产生着火爆炸的电气设备。 4. 防爆通风充气型 (标志F)。在内部充入空气或惰性 气体,并使其保持正压,以阻止外部可燃性气体进入内部的 电气设备。 5. 防爆安全火花型。在电路系统中,正常情况产生的电 火花,不致引燃爆炸性气体的电气设备。该设备按小引爆 电流分为Ⅰ 、Ⅱ、Ⅲ级。这种防爆电气设备电流限制很小, 用于仪表和通讯。 6. 防爆特殊型 (标志T)。这种结构不属于上述各类 型,而是采用其他防爆措施的电气设备。
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原则:(1)防爆电气设备 应根据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和爆炸危险物质 的类别,级别,组别选型。(2) 在0级区域 只准许选用ia级本质安全型设备和其他特别 为0级区域设计的电气设备(特殊型)。(3)气 体爆炸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按下表。(4)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的 选型,目前尚无定型产品,在确保安全的情 况下,暂由各主管部门自行选定。(5)煤矿 井下和火炸药工厂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由机 械委和轻工、煤炭等部参照本规程,并根据 火炸药和烟花爆竹的特性,来确定电气设备 的选型。
型式试验包括全部出厂检验项目;连接线扭转试验;密封圈橡胶材料老化试验;引入装置的夹紧试验;密封试验;湿热试验;外壳防护性能试验;低温试验。
隔爆检验检验隔爆型电气设备内部规定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爆炸时能否点燃设备周围同一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试验。产品送审分二次进行。次是通过使用说明书、技术文件和图纸的送审。在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产品试制,整个试制过程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去做。第二次是通过样机送审。按防爆规程对送检的样品进行检查和进行各项试验,确认资料完整,各项试验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符合防爆规程规定,才发给“防爆合格证”。
按照IEC的标准,可燃性粉尘危险场所区域划分:20区、21区和22区
20区:指空气中爆炸性环境以可燃性粉尘云的状态连续出现,长时间存在或者频繁出现的场所。在金属粉尘场所中20区包括管道、除尘器内部;持续进行金属制品磨削、打磨、抛光、抛丸喷砂的作业部位和机械加工设备内部的粉尘收尘系统及装置等。
21区:指在正常操作过程中,空气中爆炸性环境以可燃性粉尘云的状态可能出现或偶尔出现的场所。在金属粉尘场所中21区往往是指非持续进行铝镁制品磨削、打磨、抛光的作业部位;没有GB/T16758的要求设置吸尘排风罩,存在粉尘飘散的整个厂区;除尘系统管道、除尘器的清灰口及清灰口作业周围2米区域;机械加工设备的粉尘收尘系统及装置的清灰口及清灰口作业周围2米区域等;
22区:在正常操作过程中,空气中爆炸性环境以可燃性粉尘云的状态不可能出现的场所,如果出现也仅仅是短时间存在的场所。范围包括超出21区周围3米的距离(垂直向下延伸至地面或楼板水平面);存在两处(含两处)以上的22区的整个厂房。
选用防爆电气设备的原则:
1.要满足危险场所划分的危险区域来选用相应的电气防爆类型;
2.要根据危险环境可能存在的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种类来选择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和温度组别;
3.考虑其他环境条件对防爆性能的影响(例如:化学腐蚀、盐雾、高温高湿、沙尘雨水,或振动的影响);
4.安装使用维护的性;
5.选用具有防爆合格证以及相应认证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