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标准局(TBS)是在1975年由国会法案设立的坦桑尼亚国家标准机构,该法案随后在1977年对与国民经济持续发展有关的坦桑尼亚标准的开发和促进方面进行了修订。
在TBS促进工商部门标准化的努力下,从2012年2月1日开始,TBS将执行出口前符合性认证项目 (PVoC) 作为特定的管制产品在各自出口国的符合评估程序,以确保所有的进口货物在发运前符合坦桑尼亚认可的技术规范 (即: 坦桑尼亚标准或其他认可国际标准)。
符合性评定程序流程有三种途径:途径A,途径B和途径C
途径 A,产品检验和测试
途径A适用于任何类型的产品和进出口商,不需要提前注册。
流程如下:
出口商提交认证申请文件(申请表、箱单、发票、测试报告等)
机构审核认证申请表/认证文件
执行现场检验和抽样测试
签发终符合性证明书(CoC)
途径 B,产品注册证
受理条件:有至少连续2次合格的Route A 检验方可申请,适用于频繁出口同类货物的供应商。
一、办理产品注册证的程序:
提交填写完整的委托单RFC, 包括产品信息(型号,品牌,规格,尺寸,数量,电气参数等),产品测试报告。
注册证要求:注册证中HS Code 前4位相同。
机构审核注册资料。
机构颁发产品注册证
每6个月审核一次注册资料(确认产品测试报告是否继续有效)
注:不可办理注册证的产品有:食糖,粮食(谷物),豆类(水稻,小麦,玉米),肥料,动物和渔业产品,新鲜奶制品,新鲜园艺产品,二手货物。
二、持有产品注册证的认证程序
提交认证申请文件(申请表、箱单、发票)
机构每三个月进行现场检验一次
签发终符合性证明书 (CoC)
途径C,产品许可证,有效期1年
只适用于制造商,制造商须证明其生产制造过程具备质量管理体系。需要审核生产过程,产品许可才能被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