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增资咨询李老师
一、无形资产增资是什么?
无形资产增资是指股东拥有的专利、软著、版权等无形资产经国家无形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按照国家公司法规的规定的法定程序用作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二、无形资产增资的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 27 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三、无形资产评估增资后可达到的有利结果及作用
1、无形资产增资后,企业可进行无形资产摊销,合理。
2、提升企业竞争力,增强企业市场信任度及风险承担能力。
3、无形资产增资均视作实缴形式出资。
4、注册资本的大幅度增加可确保企业轻松渡过投标及上市门槛标准。
四、无形资产增资引出的无形资产摊销介绍
1、法律依据:
《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 得低于 10 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2、额度
例:2017 年 1 月,A股东的发明专利经无形资产评估机构评估1000 万,评估后以该项发明专利对甲公司以无形资产增资 1000 万元。该专利有使用权年限大于 10 年。
普通企业:
该无形资产每年摊销额=1000 万÷10 年=100 万元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 该企业每年可避所得税=100 万×25%=25 万元
该企业 10 年累计无形资产摊销减少所得税=25 万×10 年=250 万。
高新技术企业:
该无形资产每年摊销额=1000 万÷10 年=100 万元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该企业每年可避所得税=100 万×15%=15 万元
该企业 10 年累计无形资产摊销减少所得税=15 万×10 年=150万
服务咨询电话:(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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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