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流程及费用,网络商标注册的限制条件
申请注册商标条件分两种,一是注册商标的申请人要满足的条件,另一种则是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需要满足的条件。我国实行商标自愿注册原则,商标的注册申请由申请人主动向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的申请人应是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或农村承包经营户、或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2)除此之外不符合商标注册申请主体资格要求的,对其注册申请商标局将不予受理。申请的商标符合以下条件:1)商标的构成要素要符合规定,即由商标法规定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元素单一或组合组成。2)商标的基本功能是识别作用,所以由以上元素构成的商标须具备自己的显著性特征,不能和其他商标产生混淆。法律依据:《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当我们拥有自己创造的一个商品时,为了能够让更多人知晓,也为了能够更好地保护该商品,于是需要注册一个商标。那么,注册商标的主体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商标本身需要哪些条件可以更快的注册成功,小编来为大家解答。
一、商标注册申请人的条件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的权。
二、商标构成的条件
1、商标的条件
商标的要件包括两项:,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气味等商标不能在我国注册;第二,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商标的显著特征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获得:一是标志本身固有的显著性特征,如立意新颖、设计特的商标;二是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如直接叙述商品质量等特点的叙述性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第二含义”商标注册。
另外。2013年8月30日上午,十二届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关于修改〈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商标法》修正案增加了可以注册的商标要素,规定声音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2、商标的禁止条件
商标的禁止条件,也称商标的消极要件,是指注册商标的标记不应当具有的情形。
(1)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或合法利益。主要内容有: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与已注册或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不得侵犯他人的其他在先权利,如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姓名权、、商号权、特殊标志权、标志专有权、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权等。
(2)不得违反商标法禁止注册或使用某些标志的条款。